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8-2015 建标库

5.8  专用道路和车道标志

5.8.1  若在专用道路一侧,专用车道数大于或等于3条,且所专用的车种一致时,宜优先采用专用道路标志。若在专用道路一侧,专用车道数小于或等于2条,且存在多种道路使用者时,宜优先采用专用车道标志,分别指示每条专用车道。

5.8.2  机动车行驶标志可附加箭头,附加箭头时应符合本规范第4.2.5条规定。

5.8.3  非机动车行驶标志可附加箭头,附加箭头时应符合本规范第4.2.5条规定。

5.8.7  城市道路机非分隔带起点处,设置用以区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专用道路和车道标志很常见(图25)。选择其形式时,应考虑非机动车视点高度,优先考虑选择图25(b)型,该类型结构轻便,可视性高,经济合理。

图25  机非分隔带处专用道路和车道标志同杆设置

5.8.8  不同的专用道路和车道之间无分隔带紧邻的情况较为常见,如划分并紧邻的货车、摩托车、行人等专用车道,以及人非共板中划分行人和非机动车等,对此可采用两标志并列布置版面(图26)。

图26  行人道与非机动车道共板分道通行并列布置同一块标志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