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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专用道路和车道】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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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 若《在专用道路》一侧专?用车道?数大于或等》于,3条且所专》用,的车:种一致时宜优先【采用:专用道路标志若在专!。用道路一侧专用车道!数小:于或等于2条且存在!。多种道路《使用者时宜优先采用!专用车道标志—分,别,指示每条专用车道】
5.8!.2 《机动车?行驶标志可附加【箭头附加箭头时应符!。合,本规:范第:4.:2.5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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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 非】机动车行驶标—。志可附加《箭,头附:加箭头时应符合本】规范:第4.2.5条规定!
—5.8.7 城市!道路机非分隔带起点!处设置用《以区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专—用,道路和车《道标志很常见(【。。图25?)选择其形式时【应考虑?非机动车视点高度优!先考:虑选择图《25(b)》型,该,类型结构轻》便可视性高经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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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5 机《非分:隔带处专用道路和车!。道标志同杆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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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 不】同的专用道路和车道!之间无?分隔带紧《邻的情况《较为:常见如划分并紧邻的!货车、摩《托车、行人等专用车!道以及人非共板中】划分行人《和非:机动车等对此可【采,用,两标志?并,列,布置版面(图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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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6 《 行人道与非—机,动车道共板》分道通行并列布置同!一块标志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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