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专用道?路和:车道标志
》
?
5.—8.1? 若在专用道【路一侧专用》车道数?大于或等于3条【且所专用《的车种一致时宜优先!采用专用道路标志】若在专用道》。路一侧专用车道数小!于或等于2条—且存在?。多种道路《使用者时宜优先采】用专用车道》标志分别指示—每条专用车道
】
:
5.《8.:。2 机《动车行驶标志可附】。。加箭头附加箭头时】应符合本规范第4】。.2.5《条规定
《。
5—.8.3 》 非机动车行驶标】。志可附加箭头附加】箭头时应符合本规范!第4.?2.5条规定
】
?
5.8.7 【 城市道《路机非分隔带—起点处?设置:。用以区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专用道—路和车道标志—。很,。常见(图25—),选择其形《式时应考虑非机【动车视?。。点高度优《先考虑选择》图25(《b)型该类》型结构轻便可—视性高经济》合理
》
】
图25 —机非分隔带处—专用道路和》车道标志《同,杆设置
》
5》.8.8 不【同的专用《道路和车道之间【。无分隔?带紧邻的情况较【为常:见如划分并紧邻的】货车、摩托车、行】。人等专用车》道以及人非》共板:中划分行人和非机动!车等对此《可采:。用两标志并列布【置版:面(:图26)
】
,
图】26 行人—道与非机动》车道共板分道通行并!列布:置,同一块标志的设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