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5.7.1 当渠化车道数大于或等于4条车道时,为避免驾驶人在路口多车道变换,应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提前预告交叉口渠化车道布置情况。当交叉口车道规则布置、车道变化交织不频繁时,各城市应根据自身习惯选择是否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当渠化后的交叉口直行车道数少于路段车道数,或者路段上的某条车道直接变换为转向专用车道时,都可视为交叉口渠化不充分。为避免车道功能突然变化,驾驶人临时变换车道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应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同样,当交叉口渠化车道非规则布置,即左转车道未设于最左侧、右转车道未设于最右侧时,为避免驾驶人误行,也应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5.7.2 在交叉口前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时,当遇渠化车道多级变化,交通流量较大情况,宜在指路标志之前适当位置增设分向行驶车道标志以提前预告(图23)。
图23 渠化车道多级变化交通量较大时分向行驶车道标志的设置
5.7.3 路段上在导向车道变化的起点位置,宜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图24)。
图24 多车道逐级分流时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