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