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