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 作业区的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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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1 作业】区应设置满》足作业期间交通组织!要求的标线
!。
:1,5,。.5.2 —当,作业区的原有—标线符合《作,业期间的交通组织】时可保留原有—标线;当《不符合作业期—间的交通组织时应】清除原有标线并【应按:作业期?间的交通组织要求】设置标线
—
15—.5.3 —作,业区路段可包—。。括六个区段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及终止区【各,个,区段:的,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警告区的—最小长?度应符合表》15.5.3-【1的规?定;
《
,
表15.5.!。3-1 警告【区最小?长度(m《)
—
:
?
?。 2 》 ,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应符合表15.5!.3-2的规—定;
】表15.5》.3-2《 上游过渡—区最小长度》(m:)
》
《
?
?。 3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宜《为40?m~70m》;
! 4 工作【区的最?。小长度应《根据:作业实际《需要确定;
】
5 ! 下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宜为30m~7】0m;
【
?。 6 终止区!的最小长度》宜为30m~50m!
?
15.—5.4 应在作业!区适当位置配合设】置施工?标志
—
15《。.5.?5 当作业区为】临时:养,护或抢?修作业且作业—时间:较短时可采用—。交通:锥来:分隔作业区和开放】交,通,的,车道交通锥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通锥GB/》T 247》20的要求;—当作业时间较长【。时应设置橙色标【线,
,
1—5.5.6》。 作?业区标线的形—式、尺寸、传—达信息等《应和正式标线相同
!
1—5.5.7》 作业区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去除不符合【正式交通通》行,要求的?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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