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 ! 作业区《的标:线
【
15.5.【1, 作业区应—设置满足作业期间】交通:组织:要求的标线
】
?15:.,5.:2 当作业区的原!有标线?符合作业期间的交通!组,织,时可保留原有标线;!当不:符合作业期间—的交通组《。织时:应清除原有标线并】应,按作:业期间的交通组织要!求设置?标,线
1】5,.,5.3 作业区】路,段可包?括六个区段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及终止—区各个区段的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警—告区的最小长度【应符合表15—.5.3-1的规定!。;
【表15.5.3【-1 警告区最】小长度(m)—
《
?
《
》2 : 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应符合表—15.5《.,。3-2的《规定;
【。
,
表15.5.3】-2 上游过渡区!最小:长度(?。m)
《
】。
: 3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宜【为4:0m~70》m;
》
4 !。 工作?。区的最?小长度应根据—作业实?际需要确定;
】
— , 5 下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宜:为30m~70【。m;
》
【6 终止区的【最小长度宜为—30m~5》0m
【。
15.5.4 】 应在作《业区适当位置配【合设置?施工标志
】
15《.,5.5 》当作业区为临时养】护或抢修作业且作业!时间较?短,时可采用交》通,锥来分隔作业—区和开放《交通的车《道交通?锥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通锥G!B/T?。 24720的【要求:;当:。。作业时间较长时【应设:。置橙色标线
—
15.5!.6 作业区【标线的形式、尺寸、!传达:信息等应和正式标】线相:同
15!.5.7 作【业区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去除不符合【正,式交通?通行要求的标—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