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其他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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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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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 突起》路标应固定于路【面上可配合标线使用!。或替代标《线单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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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 轮廓标应沿!道路两侧《边缘设置指示道路前!。。进方向或《边缘轮廓应具有【逆反射?性能:或主动发光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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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 弹性》交通柱应《设置在道路上并【预告危险区间的【出现起到《引导、防护和隔离作!用,宜和路?面标线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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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 — 作业区应包括【道,路施工、养护等作业!时所形成的》作业路段以及受作】业区影响的》相关路段根据作业区!在作业期《间特殊的通行状况】应设:置作业区标线—并应和作业区标志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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