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8-2015 建标库

13.5      线

13.5.1  停止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横道线前,应设置停止线;

    2  交叉口待行区的前端,应设置停止线;

    3  铁路平交道口前,应设置停止线;

    4  其他需要车辆停止的位置,应设置停止线;

    5  设置有让行线的交叉口进口道可不设停止线。

13.5.2  停止线应为白色实线,线宽可根据道路等级、交通量、行驶速度的不同选用20cm、30cm或40cm。

13.5.3  停止线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在有利于驾驶者观察路况的位置;

    2  当设有人行横道时,停止线应距人行横道线1m~3m,单向两条及以上车道的道路,停止线距人行横道线宜采用3m;

    3  当无人行横道时,停止线宜设在距横向道路路缘延长线后3m~10m处。

13.5.4  对双向行驶的交叉口,停止线应与对向车行道分界线连接;对单向行驶的交叉口,停止线应横跨整个路面;对仅机动车单向行驶的交叉口,停止线应横跨整个行车道。停止线宜与车行道中心线垂直。当停止线对横向道路左转弯机动车正常通行有影响时,可适当后移或部分车道的停止线适当后移,后移距离宜为1m~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