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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出口预【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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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 , 在快速路》上需对下游出口名】称,、方向?、距离进行预告【使驾驶人提》前判别前方出口【安全、顺利》地完成驾《驶行为改变时应设】。置出口预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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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2 《快速路出口预告【应至少进行》4级预告即在距离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2km、1【km、500m【和0m处《应分别设置2k【m、1k《m、50《0m:、0m出口预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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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3 当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间距》。大于或?等于3km时—宜,增设3km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当出口【间距小于2k—m,时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的设置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9】.24.2条的规】定
9.!7,。.4 对于互【通式立?体交叉、曲线匝【。道等情况《较为复杂的出口宜】在500m或1km!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位置处设置图形指】路标志?
9【.7.5 》 设置图形指—路标志位置处—相应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宜重复设《置图形指路标—志,也可:采用可变信息标【。志形式?发布:下,游匝道、《路段:的,。实时交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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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 简易互通立体!交叉的出口预告标志!所预告的出口名称】宜,选择出口主》要服:务的地区、》地,。点信息或第一条主】次干路路名等单一】信息
】9.7.《7 : ,当遇枢纽互》通,立,体交叉?进入出口匝道—后仍需二次分—流时出口名称宜选】择二行信息第—一行信息为出口所】连接道路的名—称,信息第二行信息为出!口后可到达的—邻近:。一至两个地点、【道路名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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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 】 在指示重要—出口信息时可在【出口标志下方—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所增加的出口车道及!位置:信息底色应为黄色】或,荧光黄色《文字、箭头为黑【色(图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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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7.8 ! 出口标志下—方可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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