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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出口预!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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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 在快速路上!需对:下游出口名称—、方向、距离进行】预告使驾驶人提前判!别前方出口安全、顺!利地完成驾驶行为改!变时应?设置:出口预?告标志
!9.7.2 【快速路?出口预?告应至?。少进行4级预告即在!距离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2km》、1km、500】m和0m处》应,分别设置2》km、1km—、5:00:m、0m出口预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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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3!。 当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间距大于《或,等于3?k,m时宜增设3km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当出口间】距,小于:2km时《。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的设》置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9.24—.,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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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4 《对于:互通:式立体交叉、曲【线匝道等情况较【为复杂的出》口宜在500m【或1km《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位置处设置》图形指路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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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5 设置图形指】路标志?位置处相应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宜重复设《置图形指路标—。志,也可采?用,可变信息标志形【式发布下游匝道、路!段的实时交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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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 简易互通】立体交叉的出口【预告标?志所预?告的出口名称宜选】择出口主要服务的】地区、地点信息【或第一条主次干路】路,名等单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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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7 !当,。遇枢纽互通立体交叉!进入出口匝道—。后仍需二次》分流时出口》名称:宜选择?二行信息第一行信息!为出口所连接—道路的名《称信息第二行信【息为出?口后可到达的邻近】一,至两个地点、道路名!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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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 !在指示重要出口【信,。息时可?在出口标志下方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所】增加的出口车道【及位置信息底色应为!黄色或荧光黄—色文字、箭头为黑色!(图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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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7.!8 ?出,。口标志下方可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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