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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出口预!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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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 《在快速路上需对【下游出?口名称、方向—、距离进《行预告使《驾,。驶,人提:前判别前方出口安】全、顺?利地完成驾驶行为改!变时应?设置:。出口预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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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2】 快?速路出口预告—应至少进行4级【预告即?。在距离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2km、1—km、500m和】0m处应分别设置2!km、1k》m、50《0m、0m出口【预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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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3《 当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间》距,大于或等于3—km时?宜增设3《km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当出口【间距:小于2?km时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的设《。置,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9.2?4.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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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4 ?对于互通式立体交】叉,、,曲线匝道等情—况较为复杂的出口】宜在:500m或》1km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位置处设【置图形指路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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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5 【 设置图形指路【标,志位置处《相应的?快速路?出口预告标志宜重】。复设置?图形指?路,标志也可《采用可变信》息标志形式发布下游!。匝道、?。路段的实时交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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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 简易—互通立体交》叉的出口《预告:标志所预告》。的出口名《称宜选择出口主【要服务?的地区、地点信息】或第一条《主次干路路》名等单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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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7 !。 当遇枢纽互通立体!交叉进入《出口:匝道后仍需》二次分流时出口名】称宜选择二行信息第!一,行信息?为出口?所连接道《路,的名称信息第—二行信息为出口后可!到达的?邻近:。。一至两个地点—、道路名称》信息
】9.7.8 在】指,示重要?。出口信息时可在出口!标志下方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所增—加,的出口?车道及位《置信息底色应为黄色!或,荧光黄色文字、【箭头为黑《色(图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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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7.8《 , 出口标志下方可增!。加出口位置或出口】车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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