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 线形诱导标
8.21.1 当前方路段存在易发生事故的小半径弯道、出现非常规的路中隔离设置,以及视线不好的T型交叉口等情况时,应设置线形诱导标。
8.21.2 线形诱导标的设置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于干路或支路上易发生事故的弯道、视线不好的T型交叉口等处,应采用横向蓝底白图形;
2 设置于快速路时,应采用绿底、白图形、白边边框、绿色衬边;
3 设置于非常规的路中隔离设施端部、渠化设施的端部、桥头等,应采用竖向红底白图形;
4 设置于易发生事故的弯道时,偏角小于或等于7°的曲线路段,可在曲线中点位置设一块线形诱导标;当受空间和条件限制,应提前设置,并应采用辅助标志告知距离;
5 对偏角大于7°、曲线较长的弯道,可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块线形诱导标,并应保证道路使用者在曲线内连续看到不少于3块线形诱导标。
8.21.3 双车道道路可并设两个方向的线形诱导标。
8.21.4 设置线形诱导标后,可不再设置道路平面线形警告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