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8-2015 建标库

7.25  事故易发路段标志

7.25.1  车速较快、视距不好等易产生交通事故的地点,应设置事故易发路段标志。

7.25.2  事故易发路段标志应设在交通事故易发路段之前,标志至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起点的距离,应按本规范表4.3.2的规定取值。

7.25.3  当设置事故易发路段标志时,宜配合设置限制速度禁令标志或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7.25.4  当设置事故易发路段标志时,宜采用辅助说明标志对危险因素进行简要说明。

7.25.5  事故易发路段标志属阶段性应急措施警告标志,一旦该路段的事故易发问题获得解决,可撤销事故易发路段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