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14 ! ,限,制速度、解》除限制速度》标志 】 6.14—.1  《下列情况应》设置限制速度标志 ! :     1 ! 城:市快速路主路—、,出入口?匝道、?立交转向匝道起点处!快速:路入口加《。速车道后的适当位】置较长的桥梁、【隧道入口《处,; 》     —2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行人》较多的路段因—车速较快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较高时; — ?    》 3  《急弯、陡坡、连【续下坡等《道路技术指标低于】规范规定极限值【的路段路面损坏【。、积水等路》况较:。差或:险要路段; !     4  !其他因交通管—理或环境保护—要求对?车辆行驶《最高速度需要进【。行控制?的路段 【 6.《。14:.2  在限—制速度路段的终点】。应设置?解除限速标志或【新限制速度》值标志 !6.14.3  根!据需要下列情况可】设置可变限速标志】   】 , 1  受雾、【横风等天气变—化影响?较,大的路段; 【     】2  超载超限检测!站预检后《需要进?。行车辆引导》时; 】    3  学校!上,学、放学等时段性】要求限速时;— 》     4  为!减缓交通拥堵采【用速度自适应控制调!整手段时 【 : ,6.14.4  】限制速度标志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设:置,在,需要限制车辆行【驶速度路《段的起点处;—   】  2 《 应根据道路交通条!件的变化在限—制速度变化值的起】点处分别设》置; 》     3】  在经过交—叉口:或,其他需?要提醒驾驶者—的地方可重复设【置 ? 《6.14.5  】。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连续?设置:限,制速度标志的路段】可仅在限《速,路段终点《设置一块解》除限制速度标志其解!除,值为最末一》块限速?标志的限速值; ! 《 ,   2《  当解除》限制速度的》地点距离前方—交通:信号:控制交叉口较近时】可不设该标志但宜】在上游限制速度标】志处同?时,设置辅助标志说明】。限,制速度的《。长度 》 6.》14.6  限【制,速度值?应以道路的设计【速度值为基础根【据道路功能、设计】速度、运行速度、法!定速度、道路环境】。、历史事故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并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最高限制速度值】可取设计速度值【也可适当提高当设】计速度值大于60】km/h《时限制?速度:值可提高1》0k:m/:h~20《km/?h;当设《计,速度值小于或等于6!0km/h时限制】速度:值可:提高5km/h~】10km/h—;最高限速值高【于道路设计速度【的路段时路段—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最高【。限速值对应的设【计,速度的技《术要求; 】。    》 ,2  以限速区内】部分代表断面—的运行速度(V8】5)值为基础可【取其上下5km/h!~10km》/h:范围内的值》; —    《 3  根据设【计速度?值和运行速度(V8!5)值确定的最高】限制速度值的—差值超过20k【m,/h时应《进一步?分,析,、,观测、调《整; 【    《 4  长大—桥,隧的最高限制速【度,值不宜高于设计速】度; 》 ?    5  限制!。速,度,值应为5《km/h的》整数倍; ! ,    6》 , 可变限速标志显示!的数值应小于固定的!限速标?志的限速值; 【   【 , ,7  ?当相:关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宜对限制《。速度值进行评估【并应:。根据需?要对:限制速?度值进行《调整 《 6.14】.7  限制速度】起终点?间的道?路路段最小长度宜符!合表6.14.【7的规定 》 ? 表6.1—4.7  》限速:区最小长度 — ! ,     》注学校?区限制速度值—为40km/h及】。以下时限运区—最小长度为0.【2km — , 6.14—.8  限》制速度标志可与警告!标志配合《使用;限制速度标志!可与最?低限:速标志配合使—用 6】。.14.9 — ,。。当限制?速度、解除限制速】度标志有《车种、距离等—。规定时应采用—辅助标志说明 ! 6《.14.10 【。 可变限速》标志和固定的—限速标志宜设—置在同一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