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禁止车辆向某方向通行标志
6.8.1 禁止各类或某类车辆向某方向通行时,必须设置禁止车辆向某方向通行标志。
6.8.2 禁止车辆向某方向通行标志,应设置在禁止车辆向某方向通行的交叉口之前适当位置,需要时可重复设置。
6.8.3 当禁止车辆左转,但又允许掉头行驶时,应同时设置掉头指示标志。
6.8.4 当禁止某类车辆向某一方向通行时,可在禁止某方向通行的标志版面上附加被禁止某类车辆的图形,附加图形时宜符合本规范第4.2.5条规定。
6.8.5 当禁止两种或两种以上车辆时,禁止车辆向某方向通行标志宜采用辅助标志说明。
6.8.6 当禁止车辆向某方向通行标志有时间、车种、轴重、质量等规定时,应采用辅助标志说明。
6.8.7 当禁止车辆向某方向通行标志作为附加图形设置于指路标志或指示标志上时,还应另在适当位置单独设置相应的禁止车辆向某方向通行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