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8-2015 建标库

6.4  禁止通行标志

6.4.1  对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道路,应设置禁止通行标志。

6.4.2  禁止通行标志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在禁止通行路段入口处的显著位置;

    2  在某一区域内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时,应在进入该区域道路的每个入口处设置,禁行范围内可重复设置。

6.4.3  当禁止通行标志有时间或其他规定时,应采用辅助标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