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停车—位标:。志
!5.:12.1 》 停车位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对允许机动车!停放的区域或通【道应设置停车位标】志;:
】 2 《 对允许机动—车在特定时段停放的!区域或通《道应设置《限时:段停车位《标志:;
》
: ? 3 对》允许机动《车在:规定时长《内停放?的区域或通道应设置!限,时长停车位标志;】
】 :4 : 对:仅允许残疾》人驾驶?车辆停放的》。区域或通道》应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标志;
【
【5 对《。仅允:许校车停放的—区域:或通:。道应设置校》车专用停车位—标志;
【
: : , 6 对仅允【。。许出:。租车停放的》。区域或?通道应设置》出租:车专用?停车位?标,志;
】 , 7 对仅允!许非机?动车停放《的,区域或通道》应设置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标志;
—
【 8 对仅允许!公交车停放的区域】或通:道应设置公》交车专用《停车位标志;
!
? , 9 对【。仅允许单位》或个人专属车—。辆停放区域》或通道应设置专【属停车位《标志
】5.12.2 】校车专用停车位标志!宜和:注,意儿童?警告标志配合使用】
—5.1?2.:3, 对停车方—式有特殊《需求时可采用表【示特殊要求的停【车位标志(图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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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12.【3 ?。特殊要求停车位标志!。。
?
5.12【.4 《停车位标志》应设置在允许车辆】停放的?区域:或通道起《点,的适当位《置应配合停》车位标线使》用不得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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