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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立!体交叉行驶路线、】环岛行驶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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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下:列情况应《设置立体交》。叉,行驶路线《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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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游有简易立体交叉】需对直行《。及转向行驶路—径提前预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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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道路使用【。者容易对立体交叉】行驶路线《感到迷惑《不,易,分辨行驶方向时【
5.3!.,2 当下游—为环岛交叉》。需对环岛行》车规则提前预告时】应设置环岛》行驶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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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 立体交叉行—驶,路线标志宜结—合指路标志或出入】口,标志设置《于立交?上,游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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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环!岛行驶标志应设【置,于,环岛:交叉口进口导流岛】。上或环?岛中心面向来车方向!的适当位《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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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对于大型!立交或快速路枢【纽,互通:立交应设置》指路标志系》统可不设置立体交叉!。。行驶路线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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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环岛行驶标!。。志不应代替指—路标志当指路—标志已明确传—达环岛各路口地点方!向信息可不》设置环岛行驶—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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