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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第三章 城市绿化!管理 》 :。第十八条 城—市绿化维护管理【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并: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   《  (一《),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行道树及》道路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  (?二)公路、河道、铁!路两侧的《绿化:,分别由公》路、水利、》铁,。。路等部门负责;  !     — ,(,三)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产权单位【负责;     ! ,。  (四)住—宅小区内《绿地的绿化,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  (五)城—市苗圃、草》。圃、花?圃等,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 ,第十九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挥绿化专业队!伍的:作用,加强植物病】虫,害,的预测和《防治工作,保—持树木花《草的繁茂生长  】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已经占用的,应】当限期归还    !   》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缴,纳绿:地占用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第二十二条 —。临时占用绿》。地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占用期《满后,应及时清【。场退地?,恢复原状》    第二十】三条 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拦河截溪、挖!坑、采石《。、取土?、设置垃圾堆场;】  :  ?。    (二)堆放!物,料、沙石《。,停:放车辆;   【     —(三:)放养家禽》、家畜?;       ! (四?)攀折花木、采摘花!草、践踏草坪—;,        !(五)?倾倒废?弃物,排放污水;】     —   (六)其他】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  第二十—四条 保护树木【所有权者的合—法权益城市树木【所有权按下列—规定确认:   】。。  ?。   (一)园林、!公路、水利、—铁路等部门在规【定的用地范》围内种植和管理维护!的树木,分》别归该?部门所有《;, ? ,  : (:。二)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在其《用地范围内种—植,和管理维护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 :。     (三)】住宅小区的树—木,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 ,  :   (四)在单】位自:管,的公房区域内,由单!位组织职工种植【和管理维护的—树木:,归房屋产权单【位所:有;     】 ,  (五)在私有房!屋庭院?内由产权所有人自】种的树?木,归产权》所有人所有》    第二十】。五条 ?城市内所《有树木,不分权属,!一律禁止滥砍—乱伐确需《砍伐或者移植的【,必须?报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领取!准伐证或者》准移证后方可进行】。。   ?。 ,。 , 砍伐或者移植树!木,,必须同时提出补栽!计划或者移植后养护!措施,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第二十六《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修剪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化【的树木花草   】     管!线管理单位》需修剪树木的—,必:须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修剪!,管线?管理单位承》担修剪?费用  《  《     在—发,生,水灾、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公用!事业、通信、供电】。、水利、《铁路、?。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为抢险救【灾和处理事故,【需要砍伐或修—剪,树木的?,,可先行?处理,并《于事发3《日内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 , ,     严禁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情况需要砍—伐或迁移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绿地和公园门前】范围内设照像、饮食!、小:卖部等服务点,【须在指定地点营【业,服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九条 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树:木,其管理单位应】。。及时砍伐更新:【    《     【(一)?树木发生严重病虫】害,已无法挽《。救和自然枯死的【。;   《   —  (二)树木【严重倾斜,妨碍交】通、通信《、供电和人身、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安全的;—  :  ?    (三)树】龄已达?到更新期的  【  : ,第三十条 禁—止,下列损坏树木的【行为:?        !(一)剥皮》。、挖根;   【 : ,   (《二,)就树搭棚、架设电!线;     】   (三)攀树】、折枝、摘果—;       ! (四)在树上【刻字、钉钉、拴系牲!。。畜,;,      【  (五)距树木】1米:以内:堆放物料,2米【以内挖沙取土—、挖窑;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碍树木《生存:的行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