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城市绿!化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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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城市绿《化规划,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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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城》市特点,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等自然条【件,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注重净化《城市环境,美化市容!街景,协调城—市色彩,《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水平
第】十条 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都应当把绿化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市《区绿化指标》要逐步?达到市?区面积的30—%以上 《
【 城市苗圃、—草圃、花圃》的建设,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城市绿化《苗,。木自给苗圃》用地要逐步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 ,
— 城市内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利—。用庭院空地种植【花草树木,发展【垂直绿化
!第十一条 》各项建设工程,应】当安排一定的绿化】用地,其所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
】 (《一)新?建住:宅,小区:不低于3《0%;
【
(—二)旧城改造区不低!于25%《; 《
: (三)【大专院校《、部队?、医院、宾馆、疗】养院:、休养?所、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不低于35%;!
? (四)工厂!及大型商业、服务】业设施不低于—。20%;
! (五《。)生产有毒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厂不低于!40%,并按—有关:。规定设立防》护林带; — ,
(六】),城市主干道不低于】25%、次干—道不低于15%【
— ?除前款各项》规定:。外,其他《。建设工?程地处市区的不【低于25%》,地处郊区的不【低于30%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无法《达到第十一条规定】的,标准,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并按【所缺:。的绿化用地》面积缴纳绿化补【偿费,统一用于城】市绿化?建设:
第—十三条 各》单位和?住宅小区《现有绿化用地面积低!于第十一《条规定的《标准,尚有空地【可,以绿化的《,应当绿化,不得闲!置 ?
第十》四条 各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绿!化,建设费用,应当【。按1-3%》的比例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第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再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未经审【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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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 城《市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并!适当:配置泉、石、—雕塑等景物 】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中的绿化工!程应当和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第二个年度绿化季节!;边建设、》边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已使用的楼房】。周围的?绿化,也《应,当在第二个年—度绿化季节完成 !
【 对?未完成绿《化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不完成—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绿化,责任【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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