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资金核?算管理
—
第二?十条: 财:政性城市建》设资金?实行项目预》算管理财政和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及确!定的:。单项工程预算,【建立项目台帐,【分项目控制资金【拨付进度,》按支出?内容确定拨》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 财政性》城市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城建主】管部门开设“城市】建,设资金?专户”,统》一核:算,财政性城市建设资金!每月15日前—,城建主管部—门根:据下个月《城建资金支出需【要,,提出下月用款【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核
【 , 每:月25日前,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计《划,将城建资金【拨入城市建》。设资金专《户工程建设资—。金的拨付《逐步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拆迁补】偿资金按《照核定?的,数额:一次性及时足额【到位:
第二十三条【 城建工程》款和材?料设备采购款—按工程进度及监理】单位:签定的工程报表,按!月填报工程用—款计划,城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施》。。工合:同和工程预算及进度!审核确认后,按月逐!笔拨付
《
第二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预:留工程价款总额【的3:0%;工程》竣工:决算后,《扣除5%质》量保证金外,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对》财政投资城建工程】拖欠的工程款,在财!政和审计部门审核确!认的基础上》,由:财政和城建》主管部门根据财【力情况确定还—款数额,《制定还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从每年用》于建设?的财政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种政策!性收费等《)中安排专》项资金清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