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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总平面!与运输?
》
6.【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6.1.《1 总平面设计根!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等具》体,情况宜列出下—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 1《 厂区用地面积】(hm?2)
?
》。 2》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m《2):
,
《。
: ?。3 露天堆—场、露天操作场及】固,体废物填埋场用地面!积(:m2)
《
》 ? ,4 ?道路(回车场)及广!场用地面《积(m2)
!
5 !建(构)筑物用地面!。积(m2《),。
】 6? :总建筑面积(m2)!。
《
7 】 计算容积》率,的总建(构)筑物】面,积(:m2)?
】 8 》绿化用地面积(m】。2):
《
》 9 建筑系数(!%)
【
: 10 容积!率
:
【 11 绿【地率(%)
—
《
:。 12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
【
? 13 】。投资强度(》万元/h《m2)
! 《14 土》(石)方工程量(m!。3)
—
—15 ?。 围墙长度(m)
!
】 16 铁路长度!(km)
—。
,
,
6?.1.2 除【容积:率以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中附录B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规定的有关规定
!
,
,
,
6?.1.3《 容?积,率应按下式计算
!
:
,
?
6》。.,1.4 计算容】积率的总建(构)】筑物:面积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
【1 建(构)筑】物面积应按建(【构)筑物外》墙建:筑轴线计《算当该建(》构)筑物层高超过】8m时该层建(【构,)筑面积应》加,倍计算;高度超【过8m?的露天?设备、容器》。、装置等的》覆盖面积应加倍计】算
》
》 2 圆》形,(,圆锥形)构筑物及挡!。土墙:面积计算《应按实际投影面积计!算
:
!3 贮罐区面积】。计算应按防火堤【轴线计算未设防火堤!的,贮罐区应《按成组设备》的最外边缘计算
】
】 4 天桥、栈桥!的面积应《按外壁投《影面积计算
】
—。 5 架》空敷:设的室外管廊—可按管廊支柱—间的轴线宽度加【1.5?m乘以?管廊长?度计算;单柱支撑的!室,外管架可按管—架最外边缘》宽度乘以管架—长度:计算:。
! 6 《露,天设备、容器面【。。积为独?立设:备,、容器时《应按其实际用—。地面积计算;—为,成,组设备?、容器时应》按设备、容器场地铺!砌范围计《。算
】 ?7 露《天堆场及露天—操作场面《积应按堆场(操【作场)实际区域面】积计算;当原料垛】高超过8m》时应加倍计算
】
6.1.5! 主厂区》范围外的公》用配套设施的建设用!地、分期建》设的工厂或改扩建工!厂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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