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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拆迁管理 》 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一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十二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租?赁房屋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 ,。第十八条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 ?第十九?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 第二十一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