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五,章 :燃气:安全管理 【 第:四,十,条 市、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 第四?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燃气设施的所】在地、敷设有燃气管!道的道?路交:叉口及重要》。。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燃气】安全警示标》志 第四【十二:条,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   (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  :。   (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  (?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 第四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燃气经营企业】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接到查询3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   ?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安全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在燃《气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下》施,工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     施工】中损坏燃《气设施的应立即报告!燃气经营《企业并采《取紧急措施所—需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四【。十四:条 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制定改装、【迁移方案、安全防】护和保障供气的【措施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五条 《总重10 吨以【上的车辆《。或,者大:型施工机械需通【过地下敷设有燃气管!道的城市非机动车】道时应当事》先征得燃气》经营企业的同意并】在通行?地段修?建,承重:过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通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