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五章 燃气安全!管理 第四】十,条 市、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 : 第四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燃!气设:施的所在《地、敷设有》燃气:管道的道路交—叉口:及重要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燃》气安全警示标志【 : 第四十二条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     (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    《(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  :  (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     (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 第四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燃气:经营企业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接到查询3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安全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在燃气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下施工】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    】。 施工中损坏燃气设!施的应?立即报告燃气经营企!业并采取紧急措施所!需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四十四条!。 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制定改装、—迁移方案、安全【防护和?保障供气《的,措,施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五,条 总重《10 吨以上的车】辆或者大《型施工?机械需通《。过地下敷设有燃【气管:道,的城:市非机动车》道时:。应当事先征得燃【气经营企业的—同,意并:在通行地段修—建承重过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通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