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
!。
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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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应建】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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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 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的对象应包—括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系统应能加载】或,访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7.1.《3 ?对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应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码》确定元?数据内容和格式制】定数据交《换格式
7】.1:.,4 管线数据【。库结构设计应符合】应用需求、便于维护!和易于?扩充各专业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专题数】据库宜相《对独立
7.!1,.5 应合理【组织管线数据—。并对入库的管—线数据进行检查
!。
:7.1.6 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应,符合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 1:00的原则要求【。。并应具备管》线信息的动态更【新和历史《数据: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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