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 管?线图编绘
6!.3:.1 ? 管:线,图的编绘《应符合CJJ 【61中第6.2【~6.?4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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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管!线图应完《。。。整表示测区内所有】探测的各《种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地面建(构)【筑物、?地,形特征和相互之间】的,。连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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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管线图基本比例尺】。应为1500图幅】规格(50c—m×50c》m,)及分?。幅应与云南省各城】市1:。500地形》图一致;管线横断】面,图的:比例尺一《般宜:在150~1—200?之间选择比例—尺,的分母?宜采用50的—。倍数:
6.3.4! , 管线图《。的图廓整《饰,样式应符合C—J,。J 61附录F【。。的规定;图廓整饰】的字体和《线条规格应按GB/!T 20257【.1附录D及附【图的要求执》行
》6.:3,.5 《。管线图的颜》色、符号、线型【、图层、注记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基础【地物、地貌图—形绘制应《符合GB/》T 2?0257.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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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管线代码和颜】。色应按本《规,程附录?D的要求《执行;
】 3 《管,线的线?型应按本《规,程附录E《管线线型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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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符号应《。按本规程附录F管】线点符?号图例的要求—执,行;
5! 管线图》的图层应按》本规:程附录G管线图【图层:的要求执《行;
】6 管线图上的】注记格式应按CJ】J 61中第—。6.1?.12条的规定执行!注记内容按CJ【J 61中第—6.2.4条—、第6?.3.?5条和?本规程第6.3【.6:~6.3.10【。条的规定执行—图上:。点号:注,。记字头应朝正北管段!注记与管线连线【应平行管径注记应】由DN+数字表示在!管线复杂《、管线点注记密集时!有规:律的:管线点可《择,要注记无法标注的部!分可:用引线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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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 管线点图上点【号的格式可为管【线小类代码+工【程项目中的唯一流】水号(?4位数字)图幅【流水号的《编号应从北》到南、从西到东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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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 —扯旗注记应满足【CJJ 《61中6.》3.4的《规定:且,在每幅图内选择【1至2条主要的道】路进行注记顺序应由!西向东、由北向南注!记内:容应包括《管线种类《、材质、规格和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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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 控制】点应:按GB?/T 2《0257.1—的规定执行管线点】不标注?高程但路面上应择】要标注路《中高:程并注记路面铺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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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各类管线的图上注】记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电,力、通讯管线等直】埋电缆的管段—。注记最后加注“直埋!”;
】 2 通》过测区范围的过【。境线在伸展方向的】线尾处标注》“过:境线”;《
》 3 ?。 废弃管线或—未用管线的管段【注记最后加注“废】”或“未用”;
】。
4 非!。开挖技术施工的【管线管段注记最后加!注“非开挖施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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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0 《 ,管线应按投影—中心用相应图例连线!表示附属设施—、建(构)筑—物应按实际》几何中心位置用【相应符号表示并注】记建(?构)筑物的》名称
6.3!.11 当管道】(沟)超过1m【时应在其对》应的管?线边:界线层按实宽比【例增绘其《边线;当地下井室、!管线建(构》)筑物的任意一个】。边长大于2m时【应在其对应的—轮廓线层增绘其【几何:轮廓线边线、轮【廓线的颜色与相应管!。线的颜色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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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2 : 编绘管《线图时应删》去地形底图中与【实测管线重合或矛】盾的管?线附属物、建(【构)筑物展绘限差】应符合CJJ 6】1中第?6.1.10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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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3 !不连:接,的同专业管》线相交?时应直接通过相【连接:的应有管线点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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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4 综合》。管廊(沟)同沟有】多种:管线的应在有管线发!生变化的《地方进行编号并做】横断面图横断面【图中应标注管沟的】深度和宽《度以及各种管线的种!类、管径及管—线之间?的,实际距离
】6.3.《15 管线及附】属设施过于密集时可!绘制局部放》大,示,。意图局部放大—图编绘内容》和要求应与管线【图的有关规》。定相:同图面内容》应表:示清楚不得取—舍和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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