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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不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志擅自【新设或变《迁排污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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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按规定《安装水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
(三)拒!。绝环境保《。护部门或者渔政【管理机构《现场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向水体排】放船舶残油、废【油的
《第三十四条 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油类、酸液、!碱液或者有高、【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 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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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影响报告文】件的: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不按照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由颁发许【可证的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超,标排污费的除追【缴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及滞【。纳金:外可以处应缴数额5!0%: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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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营户】。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除:按照国家规》。定征:收两部以《上的超标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20万元以》下罚款?
》 罚款由《环境保护部门决【。。定责令企业事业或个!。体经营户《。停业或者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决定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造成水污染【事,故的排污《单位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以罚!款
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的》渔政或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以【罚款
】。。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造成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对造成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按照直接损失【的20%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
】 : , 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的3:0%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跨界河流断面的水】质,不符:合相邻河段水—。环境功能《。区,要求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上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机关对县(》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侵!占或挪用陆水—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追回!并由行政监察—机关对单位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而擅自批准立项【和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由,。县级以上行政监察】机关对?主管部?门的: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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