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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不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志擅自—新设或变《迁排污口的; 【    (二)不按!规定安装水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 ,    《(三)拒绝环境【保护部门或者渔政管!理机构现场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向水体排放船—舶,残油、?废油的 》第三十四条 —。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油,类、酸液、碱液或】者有高?。、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   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影响?报,告文件的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不【按照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由颁发许可【证的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超标》排污费的《除,追缴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及滞纳》金外可以处应缴【数额50%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或》关,闭 ?第三十九条 —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营户》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除按照国】家规定征收两部以上!的超标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20万元以下】罚款   —  罚款由环境保】护,部门决定责令企【业事业?或个体经营户停【。业或者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决定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造成水污染事故】的排污单位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以罚款《 ,     》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的渔政或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以】罚款     】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造,成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造成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按照直接损失的】20%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  《   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的,30%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跨界河流断面的水】质,不符合相邻河段【水环境功能区要求】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上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机关对县(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侵占—或挪用陆水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追回!并由:行政:。监察:机关对单位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而擅自批准立项和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由—县级以上行》政监察机关对—主管部门的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