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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污染防治— 第十九【。条 四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污染防治计【划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合理布局工》业和规划城》乡建设 《     陆水【流域不得建设—国家和省、》市明令?禁止建设的》污染项目《已经建设的应当限】期转产或依法—取缔 ?。 ,第二十?条 :四县(市)》人民政府及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广使用!有机肥?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组织植树造】林加强水《土保持发展生态农业!防治面源水污—染 : 第二十一条 陆水!流域的水《利设:施和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兼顾上下游【水环:境,质量防止蓄积的污】水集:中下泄或污水改道】、改向造《成水污?染事故蓄积》的污水必须集中下】。。泄,或者改道、改向的应!。当报经市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受【到或者可《。能受到危害和损害】的,单位和居民》及时:通报在确《定水库坝下》最小:泄流量时应征—。求同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四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陆水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实《行优惠政策给予【鼓励:。和扶持  —   直接或—间接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镇【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的】营运单?。位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负责 ?。 第二十三条 在】陆水流域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地,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航,行的船舶必须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污设:。备建立?垃圾管理制度不得向!水体排放废油—、残油和《垃圾船舶造》成污染事故》的由:就近的交通》部门调查处理并通报!同,级环境保护部门 !第二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在【。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应当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  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以下简称】“三:同,时”制度) 【    超过本行】政区:域水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县(市)不得—新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不得—改建、?扩建:增加:污染负荷《的,项,目     【。四县(市)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对审批结果》负责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负《。责, 第二《十五:条 陆水《流,域严格控《制新:。设或变迁排污口新设!。。或变迁排污》口应当征《得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十六条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向超过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单位发》放取水许可证对【。已经:领取取水许可证【而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排污单位》不得批准新》增取水、退水量【 第二十七—条 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必须按照四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环境保护部门的!限期治理决定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治理进度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当地环!保部门应当》检,查,被责令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的治—理情况对完成限期治!理的项目进行—验收: , 第二十《八条 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水污染物并依照国家!、省:和市:的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 第》二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向陆水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省和?。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     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必须—按规定用于重大污】染的防?治和环保部门监【测设备的购》置等任何部门不得】挪作他用    ! 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并将治理规划报【县市: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陆水流域】禁止新建含磷洗【涤用品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限期【转产或关闭严格【控制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一,。条 在?陆水流域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    (二—。)向水体排放—和倾倒各种》污染水体的废弃物;!    (—三):从事集?中式畜禽养殖及其】他污染水体》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环》境保护部门在陆水】。流域汛期应当—对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设施及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堆放:。场所进行环》。境安全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采取】防护应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