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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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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其评标委员会—全部:由,环境污染《治理、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人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必须从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采用计!算机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客观》、公正地评标;
】
? (二?)成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后,对其:身份和评标项目保密!;
? (《三)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不得与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
《 (四)不得—收,受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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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六)对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活动】予以协助和配合【 ,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 (一)招标】人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近亲属《;
》 ,(二)投《标人的人员》。;,
(—。三)项目主管部门】或者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
》 (四)《与投标人有经济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
—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未提出《回避的?招标人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发【现后应当立即终止】其参与评标》活动 ?
第二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对招—标,人,负责
《 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为废】标
《 (一)投保【人的报价高于栏标】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
(!二)投标文件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 ?(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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