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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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建设工程总》。投资额在 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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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招》标,实,行分:级管:理
— 重点污染治!理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项,目,。。及咸宁市属》以上:企业事业单位(【含温泉城区企业事】业单位)污》染治:理项目?的招标进《入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运作;其它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的招标进入—所在地县(市、区】 ) 综合》。招投标中《心,运作 》
第九条 下】列建设工《程包含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在》报告工程建设—项目时应提出不招】标申请说明原因由】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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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有保!密要求的项目;
! (二)抗【洪,、抢险、救灾的应急!工程项?目;:
(三)】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 (四)国家】规定可不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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