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五章】 城市建筑》。规划管理 — 第三《十五条 在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向【市规划管理局提出】申请:。市规:划管理?局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第三十【六条 市《规划管理局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建设申》请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市,规划:管理局应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指派规划管理人员】现,场勘:察掌握有关资料; ! ,。 ?  》   (二)根【据,。现场勘察的》情况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提出具体的规】划要求和设计要【点; 】 :     (三)市!规,划,管理局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两个以上的设计方!案图或设计模型组】织审:定按程序审》批后划定红》线图同时《按规定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偿《。费和:规划管理费 】     规【划管理费应当全额用!于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    《(四)市规划管理】局审定施工图纸经】现场:定位放线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应当按照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涵、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以及【个人:住宅的不同规划设】计要求由市》规,划,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 》 》 第三十—七条 ?凡城市?主干道、次干道、】主要连通道两侧的房!屋门面进行改—。建、装修《或设置灯箱、广告】牌,建,设单位或个》提交设计图》纸报经市《规划管理《局,。审,查,同意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建设— 】。 第三十】八条 在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个人住宅不—得违反城《市,规划不得占》用公:共绿地、消防通道、!交通通道、》给排水通道、影【响毗邻房《屋,通风采?光、:影响市容观瞻—和环境卫生》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的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兴建逾期】不动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其具体】建筑密?度、间距、沿—道路建筑高度和沿道!路建筑后退距离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另行颁布— 【。 :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个在市规划区内修建!临时性建(构)筑物!前必须?向市规?划管理局《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临时性建(构)筑物!的,使用期?不得超过两年确需延!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两个月重新】向市规划管理局【申请核准并办理有】关手续使用》期满建设单》位,或个必须无条件拆】除 《 : 】第,四十一条 市规【划管理局应当简【。。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度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的建设》申请:应当:在30日内予以答复!并,应尽快?核发:有关许可证件— ? 《     凡【在开:发区的建设项目【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的项目自!。。提出申?请之日起20日【内,予以答复并核—发有关?许可证件 】 —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规划管理局》批准的位置》、范围、《标高、建筑》。面积、?结构、造型》、色总平面布局【等内容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须经《原审批部《门审核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 》 《 :。。。第四:十三:。条 :临主干道、主要连】通道的大型公共建筑!必须在建《筑基地?内设置相应容—量,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并留】足消防通道 ! :     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和?其他重?要地带?的城市雕《塑,(小品)《的布点及其环—境,设计应当《报经:。。市规划管理发展中国!家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