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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五章》 城:市建筑规划管理【。 第三—十五条 在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向:市,规划管理局提—出申:请市规?。划管理局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第三十【六,条, 市:规划管理局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建设申请【。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市规《划管理局应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指】派规划管理人—员现场勘察》掌握有?关资料; 【 》     》(二)?根据现场勘》察的情况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提出具体《的规划?要求和设计要点【; 】 ,     》(三)市规划管理局!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两个《以上的设计方案图】或设计模型组织【审,定按程序审》。批后:划定红线图同时按规!定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偿?费和规划管理费 】  》   规划管—理费:应,。当全额用《于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  :   (四)市规】划管理局审定施工】图纸经现场定位【放线: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 ?    【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应当按照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涵!、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以及个人住宅—。的,不同规划《设计要求由市规【划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 】 ? ?。 , 第三十七条 】凡城市主干道、次】干,道、主要《连通道两侧的房【屋门面进行》改建:、装修?或,设置灯箱、广—告牌建设单位—或个提交设计图【纸报:。经市规?划管理局审查同意】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建:设 — ? 》第三十?八条 在《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个人住宅不得违反!城市规划《不得占用公共—绿,地、消防通道、【交,通通道、给排水通】道、影响毗邻房屋】通,风采光?、影响?市,容观瞻和《环境卫生《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的》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兴建逾期不动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   ? 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其具体建筑密度、间!距、沿道路》建筑高度和沿道路】建,筑后退距离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另行【颁布: 《 —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个在《市规划区内修建临】时性建(构》)筑:物前必须向市规划】管,理局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临时?性建(构)筑—物的:使用期不得超—过两年?确需延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两个月重新向市【规划管理局申请核准!并办理有关手续使】。用期满建设单—位,或个必须无条件【拆除 ? 【 : 第四十—一条 市规划管【理局:应当简?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度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的建设申!请应当在30日内予!以,答复:并应尽快核》发有关许可证件 】 《 《    凡在—。开发区?的建设项目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的:项目自提出申—请之日起2》。0日内予以》答复并核发有—关许可证件 — ? 》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规划管理局批】准,的位置?、范围、标》高、建筑《面积、结构、造型】、色总平《面,布局:等内容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须经原审批部门【审核: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 ? 《 《 第四十三条 临】主干道?、主要连通道的大型!公共建筑必须—在,建,筑基地内设置相应容!量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并留?足消防?通道 —     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和其他重《要地带?的城市雕塑(—小,品)的布点及—。其环境设计应当报】经市规划管理发【展中国?家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