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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城市《建筑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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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在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向市规划管理!局提:出申请市规划管理】局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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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市规划管理局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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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建设【申请: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市:规划管理局应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指派规划管【理人员现《场勘察掌握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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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根据现》场勘察的情况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提出具体的规划要】求,。。和设:。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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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市规划管理局】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两个以上的—设计:方案图或设计模型】组织审定按》程序审批后划定红线!图同时按规定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偿费和规划管理费 !。
【。 ,规划管理费应—当全额用《于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 (四)!市规划管理局审定】施工图纸经现—场,定位放线《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 ,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应当按照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涵、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以及个人住》宅的不同规划设【计要求由市》规划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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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凡城市!主干:。道、次干道、主【要,连通:道两侧的房屋—门面进行改》建,、装修或设置灯箱、!广告:。牌建:设,。。单位或个提交设【计图纸报经》市规划管理局审【查同:意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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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在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个人住宅—不得违反《城市:规划不得占用公【共绿:。地,、消防通道》、交通通道、—给,排水:通道、?影响毗邻《房屋通风《采光、影响》市容观?瞻和环境《卫生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的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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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兴建《逾期不动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 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其《具,体建筑密度》、间距、《沿,道路:。建筑高度和沿道路】。建,。筑后退距离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另行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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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个—在市规划区》内修建临时》性建(构)筑物前】必须向市《规,划管理局《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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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性建(【。构)筑物的》使用:期不得超过》两年确需延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两》个月重新向市—规划管理《局申请核准》并,办理有关手续使用期!满,建设单位或个必须】无条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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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 ,市,规,划管理局应当简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度—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的建设申请【应当在?30日内予以—答复并应尽快核【发有:关许可证件 —。
【 凡在开发!区的建?设项目?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的!项,目自提?出申请?之,日起2?0日内予以答复并核!发有关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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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规划管理—局批准的位置、范围!、标高、《建筑面积、》结构、造型、色【总平面布局等内容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须!。经原审批部门审核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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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临主干道、主要】连通道?的大型公共建筑【必须在?建,筑基:地内设置相应容【量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并,留足消?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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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和其他重要地【带的城?市雕塑(小品)【的布点及《其环境设计应当报】经市规划管理—发展中国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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