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第七:条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均—为招标的范围—
》
》 (:一)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
》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
,。
【
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
: ,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第九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选择下列项—目的:投资人、经》营人或者承办人的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拍—卖等方?式确定?的从其规定
! ,
【(一)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
《 : : (二)《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理等!政府:。特许经营项》目;
! (三)有!限公共资源》配,置项目;
】
? (四)】政府组织或者资助的!重大科研项》目
—
】。第十条 下列项【目经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有保【密要求的项目—。;,
! ?(二)抗洪》、抢险、救灾—的应急工程》项目;
—。
?
, (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的项目;
】。
】(四:)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 ? (五)国家规】定可不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
:
】 前款规定项目不进!行招标的应在申报】工程建设项》目时提出不招标申】请说明?原因由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
第十一条 【政府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强制》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