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二章 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第七【条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均《为招标的《范围
》。
】。(一)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
,
, :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
《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
》
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
: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 (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
》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
第九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选择下《列项目的投资人【、经营人或者承【办人的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拍卖等!方式确?定的从其《规定
—
(!。一)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
】(二:)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理等政府】特许经营项目—;
—。
【(三)?有限:公共:资源配置项目;
!
【 (《四)政府组织—或,者资助的重大科研项!目
》
【 第十条》 下列项目经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有保密要求的项】目;
》
?
, , (》二)抗洪、抢险、救!灾的:应急:工程项目;
】
】。 (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的:项目;?
! :。 (四)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
: (五)】。国,家规:。。定,可不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
,
《
? , 前《款规定项目不进行招!标的应在申报—工程建设项目—时,提,出不招标申请—说明原因由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
第十?一条 政府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强制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