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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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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未缴【纳建筑劳保费用擅】自开工的由市建筑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补—。缴,按日:加收2‰滞纳金【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由市:、县(区)建筑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建筑企】业对未缴纳建筑劳】保费用的工程—擅,。。自予以施工》的由市建筑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建《筑企业虚报》。、冒领、挪用建筑】劳,保费用的《由市建筑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亲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叉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七亲 —建筑劳保《费用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玩忽职 】。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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