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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劳保费【用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工程劳保—费,用(:以下简?称,建筑劳保费用)由】建筑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比例统一【向建设单《位提取并统》。。一,。调剂拨付给建筑企业!
第三条 建筑企!。业实行劳保费—。用行业提取管理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统筹的补【。充建筑企业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并负责离退—休,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凡在我市境内新【建、扩建、改建、】技改、维《修,项目和土石方—。工,程构件制作及安装】、建筑装《饰、桩?基,础、: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建设、桥涵道路!等,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包括部属、省属】驻临沂建《筑企业外地进临沂建!筑,企业:下同)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 临:。沂市:建筑业管理局—(以下称市建筑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劳保!费用管理《工,作市建筑《行业劳保费用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建》筑劳保费用管理机构!)受市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具体实《施建筑劳保费用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建【筑劳保费《用的统?一管理各县(区)建!筑劳保?费用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劳保费用《的代收、代付 【
?市财政、劳动等部】。门和市人民银—行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市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建筑劳保》费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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