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审计?内容
第十一条 !审计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实施开工【前审:。计对重点《建设项目准备—阶段资金运用—、预算执行、决算】和投资效益》等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办理开工前审】计手续开工前审【计监:督的内容《
(一)项【目开工前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批准情—况;
(二【)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的》合法性己到位—资金的真实性—;
: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审】计机关对项目准备阶!段资金运用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资金来源】、,建设用地征》用、:。拆迁费用管理等情】况;
(二)】供水:、供电、供气—、道路、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前期费用支出!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对工【程,。预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 ,(一)建设项目【预算审批、执行、】调整情?况;
(二【)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承】发包、?合同中与建设—资金有关条款是否合!法及履行等》情况;
》 (:三)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建设成本及财务】收支核算、工—程结算?。、所需设备材料【的管理?、,各种税费的计提【和缴纳?。等情况;
【。(四)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对项目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 :(一)?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至(四)项规!定的内容;
— (二)工程概】况表、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真实】、合法情况》;,。
(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建安工程核算】、设备投资核算、】待摊投资及其—他投:资,核算的真实、合法】情况;
(四)!建设:期间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留成和》使用情况《投资:包,。干节余的分配情况】尾工:工程和资金预留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对项目》效益评审《的,主要内容
》 (一)建设工期!。对投资效《益的影响《工,程造价、贷款偿还能!力分析;
【(二)投资回—收,期、财?务净现值和》。内部收益率等技【术经济指标的测算;!
(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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