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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拆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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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房屋拆】迁一:般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形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拆迁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
第十》二条 拆迁》实施前建设单位和】拆迁单位应按规定对!拆迁范围、拆迁政】策、补?偿安置?标准:。等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和》拆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拆迁政策和【。补偿安置标准—对需超出拆迁政【策进行补偿》安置:的特殊情况》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会同财政】、物价、《审计、建设、国土】、房管等部门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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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化解拆迁中的矛盾!拆迁管?理机构?做好调解、》。裁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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