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三章 基本建】设,程序 》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完成以下】程序:后方可开工 —    《 (:。一)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     (—二)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 !    《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五)!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    — ,。。(六)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 》。 ,    (七)【。。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   ?(八)领取拆迁许可!证; 《  : , ,(九:)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十)开工前审计【;  《  :。 ,(十:一,)施工?图文:件的审查、办理【工程报建及招—标投标手续;—     (十二!)开工报告的审【。。批;     (!十三)?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档案登记等手续; !     (十四】)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相—关行:业的验收《条件和执行规定的】验收程?序 ?第十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城建档案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