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基本建!设程序 《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完成以下程序!后方可开《工     (一!)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二)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  ?。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五)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 ?。    (六)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 《    (七)【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    (八)领取!拆迁许可证; 】   ? (九)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十)开!工,前审计;  【   (《十,一)施工图文件的】审查、办理》工程报建及招标投标!手续;   【  (十二)—开工报?告的:审批;  —  : (:十,三)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档案登记等—。手续;   【  (十四)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相关行》业的验?。收,条件和执《行规定?的验收程《。序 第十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城建档案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