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浇 》 :筑
】
7.4.1— 低温环境混凝】土连续浇《筑时板类《构件分层厚度不宜大!于,0.5m墙柱—类构件浇筑高度不宜!大于1.2》m并应在下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7.4.《2 :。 低温环境混—凝土的最大自由【下,。落高度不宜超过2m!在不出现分》层,离析的情况》下最大落料高—度应控制《。。在3m以内
—
,
:
,
7.4.》3 低温环境混】凝土浇筑时应—振捣密实采》取措施防止受力钢筋!、预应?力用波?纹管和预埋》(管)件的移位及变!形并应及时清除混】凝土:表面的泌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