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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建?设保护?
第十四条 !供电:单,位,应将供电《设施及保护区—和,经批准?的建设规划、—计划告知经贸—、土地、规划—、,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将其纳入城!。市规划在审批建【。设用:地、规划建设项【目、制?定园林绿化规划时】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避开供电设【施保护区》
? 建《设项目?和项目施工涉—及供电设施及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批:时应征求供电—单位的意见—
:第十五条 规—划、建设《、交通、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在审批?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事—项时:应当尊?重供:电,单位:的意见并督促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 :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查阅?施,工作业?区域及周围》的供电设施布局资】料严格遵守保护规定!主动接受供电—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六条 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妨碍供电》设施或供电设—施在新建、改建、】扩建中妨碍》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的,双方应当充分协商就!迁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补偿等》问,题达成协议后—方可进?行,施工建设
第】十七条 新建架空】。电力线?路不得跨越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区域;在城—市市区?原则上甫敷》设地下电缆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因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的供电单位应!。与房屋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协商同!意后进?行建设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设立安【全保护警示》标志
第—。十八条? ,新,架设供电线路经【过,林区、林《。。带需要采伐或移植树!木的应经县级以上林!业、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批准》供电单位或》线路产权《单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
? —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绿化的—林业部门或园林、】。绿化责?任单位应《与供电单位》协商同意后进行【。并及:。时进:行修剪?按供电?单位要求保》持,与导线?之间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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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树木危及供】电设施安全的供电】单位为?紧急避险可》以先行修剪、移植】或砍伐事后通—知树木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并到林业或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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