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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设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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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供电单位应将—供电设施及保护【区和经批《准的建设规》划、计划告知经【贸、土地、规划【、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将其纳!入,城市规划《在审批?建设用地、规划【建设项目《、制定园林》绿化:规划时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避开供电设》施保护?。区
建!设项目?和项目施工涉及供】电,设施及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批时应征求供电单】位的意见
第】十,五条 规《划、建?设、交通、》。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在审批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事项时应当尊】重供电单位的意见并!。督,促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 ,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查阅施?工作业区域及周【围的供电设施布局】资料严格遵守保护】规定主动接》受供电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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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妨碍—供电设?施,或供电设施在新建、!。。改,建、扩建《中妨碍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的双【方应当?充分协商就迁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补偿等问题达【成协议后方可进行】施工建设
第十!七条: 新建架空》电力:线路不得《。跨越: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区】域;在城市市区原则!上甫敷?设地下电缆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因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的供电单—。位应与房屋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协!商,同意后进行》建设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设立《安全保护警示—标,志,
第十八—条 新架设供电线路!经过林区《、林带需要采伐或】移植树木的应—经县级以《上林业、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批准供电单位或】。线路产权单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
【。 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绿化的林业部门!或园:林、绿化责任单【位,应与供电单位协商同!意后进行并及时进】行修剪按供电单【位要求保持与导线】之间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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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木危及—供电设施安全—的供电?单位为紧急避—险可以?先行修剪《、移植?或砍伐事《后通知树木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并?到林业或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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