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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建【设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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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供电!单位应?将供电?设,施及保护区和经【批准:的建设规《划、计划告知经【贸、土地、规划、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将其纳入城】。。市规划?在审:批建设用《地、规划建》设项目、制定园林】绿化规划《时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避开供电设施保】护区:
《 建设》。项目:和项目施工》涉及:。供电设施及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批时应【征求供电单位—的,意见
第十五条! 规划、建设—、交通、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在审?批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事项!时应当尊重供电单位!的意:。见并督促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查阅施工—作业区域及周围的供!电设施布局》资料严格遵守保护规!定主动?接受供电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六?条 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妨碍—供,电设施或供》电设施在新建、改建!、,扩,建中妨碍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的,双方应当《充分:协商就迁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补偿等?问题达成协议后方可!进行施工建设—,
第十《七条 新建架—。空电力线路不—得跨越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区域!;在城市市区原则】。上甫敷设地下电缆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因】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的供电单位应【。与房屋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协商【同意:后,进行建设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设】立,安全保护警示—标志
第十八】条 新架设》供电线路《经,过林区?、林带?需要采伐或移植【树木的应经》县级以上林业—、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批》准供电单位或—线路:产权:单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
】 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绿】化的:林业部门或》园林、绿化》责任单位应与供电单!位协商同意后进行】并及时?进行:修剪按供电》单位要?求保持与导线之间】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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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木?危及供电《设施安全的供电单位!为紧急避险》可以先行修剪、移植!或砍伐事后通知树】木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并到林?业或: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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