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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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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需要结》合国:家和省的公路规【划会同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公路路网!规划公路规划—应,与城市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八条】 市:交通主管部门—应会同县市》区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交通《状况合理划分—界定公路路》网中的县《道、:乡道和?农村公路《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命名和编】号,。。
第九条 —公路建设及改造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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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市财政性资金【。的公:路建设项目应—严格按泰安市—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暂行规定等—规,定进行决策、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 县道由—县,市区政府组织建【设、改造乡道—。和农村?公,路的建设《改造由乡镇政府(办!事处)负《责市交通主管部门协!助搞好市域内—重要公路的建设与改!。。。造
筹集公】路建设资金除—各级:财,政拨款外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贷》款或者由《各,类,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和经?营
第十一—条 公路建设—。用,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公》路建:设用地应包括公路】用地和建设(改造)!过程中的取土场、供!料,场等临时用地 【
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1米—为公路用地具体范围!由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划定经同级—。政府批准后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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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公,路沿线?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办】事处)应《当按规定做好公路建!设,征地拆迁有》关工作保障工程用】。地
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对】公,路建设市场和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管?维护建设秩序—确,保公路?建设质?量
第十四条 】公路建设实行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制?度县道?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施工和进行—验收;乡《道和农村公路—由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施工】和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 公《路建:设改:造应通过招》投标选择具备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并按:规定向当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
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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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公路改造改建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临时道路不得收【取通:行费
第》十七条 公路建设】改,造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同【时修建公路的防护】、养护、环境—保护等?公路配套设施—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经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
新】建和改造公路应【当,符合公路技术—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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