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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停车《秩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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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的适当位置设置【指引标志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区域】设立显著的禁停标】志引导车辆入场(】位):停放
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在经批准设立的】停车场、划定—的道路停车》泊位或准《许临时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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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放】车辆应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指挥在】。划定的停车位或停车!线内有序停放【
第三》十四:条 装《载危:险品的车辆》应停放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专用停车场内【不得进入其》他停车场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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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沿街单位!(个人)门前的【停车场(《位)、?公共场所的停—车场(位)、景区景!点,的,停,车场(位《)及其他停车场(】位)经?营管理者应配备专人!指挥车辆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保障车辆出入!。有序、?。停放整?齐:
沿!。街单位(个人)门】前的停车秩》序纳入“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对货运车《辆停放比较集中的】场所市公安交通管】理、规划、交通【等,部门应根据停—车场专项规划—。和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方,。案合理设置》停车场、临时性停】车场所或《停,车泊位?
【 货运车辆—应当入场(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并依法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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