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道:路停车泊位设—置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占用【城,。市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设置临时》停车泊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建:设等:部门在调查区域【交通流量、停—车需求、《道路规?。划建设等情况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编制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方案: 》 ,。     (一】)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   !  (?二)该?区域车辆停放场所不!足;  】 ,  :(三)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 ?     》。(四)区别不同【时段:、不同用途的停【车需:要;?  ?   (五)其他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方案应向社会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 《  第!二十四条 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公安交通管》理、:规划、?建设等部门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划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 : ,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场或停车【泊位:, 第二》十五:条  ?下列区域不》得设置临时停—车场或?。停,车泊位: 【 :    (一)【消防通道; 】   《  (二)》交通流量《大的城?区主:。、次:干道; 【    《。 (三)在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3!00米以内; 】。     【(四)在道》。路交叉?口、公共交通站点附!近50米以内;【  —   (五)—影响:交通或有碍市—容,的; 【    (六—)其他不宜》设置:的路段《 , 【第二十六《条  为保》障正常的交通秩【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对停车—泊位的使用》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设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停车泊位及时—进行调整 — 第二《十,七条 道《路停车?。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予以撤销【 ,   》  (?一)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已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  》   ?(二:),道路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已能!满足停车需要的【 ?  ? ,  道路停车泊位撤!销后应及时清除【。停车泊位标志恢复】。。道路设施原状 】 第【二十八?条 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临时调《整或暂时禁止车辆】停,放但:应及时以显著—标志进行公告 !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泊—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  ?   收《费,的,停车泊位也可—以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经【营管理者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管!下由经营管》理者负责停车泊【位的车?辆停放管《理和:收费  】   招标等公【开竞争方案须—。经市政府《批,准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标等公【开竞争收入按政府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 ?。 ? 第三十条 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者应按市公安【交通管?理、市物价等—部门:的,要求设立《道路停车泊位—标志并将《。停放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事项《予以公示 —     其他!停车泊位的标志【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设置 【 第三十《一条 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可采】。取按时或按次的【方式计收停》车费具体收》费方式和《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根据各【区域停车泊》位的实际《情,况予以?核定   !。  由经《营管理者《负责收?。取停车?费的应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收费票!据,    】 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取停车费《。的按:政府:非税收入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