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道路停车泊位设置】与,管,理 : 第二十二条】 占用城《市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设,置临时停车泊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建设等部门在—调查区域交通流量、!停车:需求:。、道路规划建—设等情况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编制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方】案:   !。  (一)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 —。     (【二)该区域车—辆停放场所不足【; 《     (三)!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   【  (四)区别不】同时:段、不同《用途的停车》需要; —    (》五)其他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方案应向社会】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 《  】第二十四《条 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公安交通管理!。、,规划:、建设等部门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划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 ,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场或停车泊!位 ? 第二十五条 】 下:列区域不得设置【临时停车场或停【车,泊位: 》   》。  :(一)消防》通道; — : ,   ?(二)交《通流量大《的城区主《、次干道;— 《 ,。  : (三)在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30【0米以内; !     (四)】。在道路交《叉,口、公共《交通站点附》近50米以》内;? ,     (】五)影?响交通或《有碍市容的;【   —  (六《)其:他不宜?设置:的路:段 ! 第二十六》条  为保障—正常的交通秩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对停车泊位》。的使用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设: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停车》泊位及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七条 道路停车】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予以撤!销    ! (一)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已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    【 (二)道路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已能满?足,。停车需要《的:     】道路停车泊》位撤销后应及时【。清除停车《泊位标志恢》复道路设施原—状  《 《 第二十八条 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临时调《整或暂?时禁止车辆停放但应!及时以显著标志进行!公告 》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泊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     收费】的停车泊位》也可以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经营管理—者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管【下由经营管理者【。负责停车《泊位的车辆》停放管理和》收费   !  招标等公开【竞,争方案须经市—政府批准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标等公开—竞争收入按政府【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 ? 第三十—条 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者应按市公安交!通管理、市物—价,等部门的要》求设立?道路停车泊》位标志?并将停放《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事项予《以公示  !   其他停车【泊位的?标志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设?。置 第三十一!条 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可采取按时或】按次的方式计收【停车费具《体收费方式和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根据各?。区,域停车泊位的实际】情况予以《核定   !  由经营管—理,者负责收取停车费】的,应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收费票据 【。 ?。    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取停车费的—按政府非税收入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