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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道《路停车泊位设置【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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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占用城市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设置临》时停车泊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建设等部门在调查!区域交通流》量、:停车需求、道路规】划建设?等情况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编制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方,案:
! (一)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
【 :(二)该区域车辆停!放场所不足》;
【 : (三?)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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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区别不同【时段、不同用—途的停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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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 ?
:第二十三条 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方案应】向社会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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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公【安,交通管?理、规划、建—设等部?门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划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场!或停车泊位 【
第二十五—条 下列区域【不得设置临时—停车场或《停,车泊位:
】 , ? (一)消防通道;!
!(二)交通流量【大的城区主、次干道!;
《 —(三)?在,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30:0米以?。内;
— : (四)在【。道路交叉口》、公共?交通站点附近5【。0米以内《;
— ,。 (五)影响交!通,。或有碍市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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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不宜》设置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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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为保—障正常的交通秩【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对停车泊【位的使用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设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停车泊】位及时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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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道路!停车: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予—以撤销
! : (一)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已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
! 《(二)道路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已能满】。足停车?需要的
【。 , 道路停车】泊位撤销后应—。及时清除停车—泊位标志恢复—。。道路设施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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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临】时调整或暂时禁止车!辆停放但应及时以】。显著标志进行公告!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泊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 收费的!停车:泊,位也可以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经:营管:理,者,。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管下由经营管理!者负责?停车泊位的》。。车辆停放管理—和收费
! 招标等公开竞!争方案须经市政【府,批准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标等公开竞争收入按!。政府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 , 第三十条》 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者】应按:市,公安交通管理—、市物价等部门的要!求设立道路停车【泊位标志并将停放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事项予【。。以公:示
! 其他停车泊—位的标志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设置
第三】十一条 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可采取按时或按次】的方式计收停车【费具:体,收费:方式和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根据各区《域停车泊位的实际】情况予以核定【
: 由【经营:管理者?负责收取停车费【的应: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收费《票据?。
: , 《 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取停车费《的按:政府非税收入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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