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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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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房】。产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发展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市发改部门会同!市房管、规划、【建设、国土、财【政等部门《。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发改:、建设、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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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房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总!。。面积、单《户面积和分配户【数;
— (二【)经济适《用,住房实?现方式采取实—物,分配方式还是发放购!房货币补贴方式;】
【。 1《、若经济适用住房采!。。取实物分配建设【方,式,是集:中建设还《是分散建设》,
:。 》 ,2、若经济适用住】房采取货币补—贴补贴标准》、补贴户数、—补贴:资,。金来源等《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集中建设!的,可通过招投标—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开发建设【也,可由市政府指—。定的:。专门机构进行开发建!设
《 ? 分散建设的市!房产管理《部门会同市发改【、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将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按:一定比例《分解到当年》商品住?宅开发用地》招,拍挂计划中作为【商品住宅开》发用地?招,拍挂条件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具体办法!由市房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内—非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资金按规定5【0,%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城市建设资金中】划拨50%计入房】价;: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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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凭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享受优惠【政策?
:第,十条 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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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应当—与住宅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分散建?设,的,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计算优】惠金额优惠金额可在!招拍挂成交价—款或应缴纳》的基础设施配—套费中?予以核减》
: : 分散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应在规【划设计条件中确定所!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位置和数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
【 ,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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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责【任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购买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从,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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