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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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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城乡《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会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农村公共供》水发展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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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应符》合,农村:。公共供水发展规划】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后方可建设
!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招标的农村!公共:供水工程《,依法进行招标】
第九条【农村公共供水工程】采取:政府投资、群—众筹资筹劳和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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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农村】公共供水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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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竣!工后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验】收合格后工程建设】单位3个月内将工程!档案:资料报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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