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城市:供水设施维》。护管理
《。
第《三十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单位》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对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站、井—群、:。输(配?)水:管网、进户总—水表、?净(配)水厂、【。公,用水站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
第】三十一条 城—市供:水专用输电线路两】。侧按供电《。运行防护规》程有关规《定严禁建设构筑物】和种植树木、高【杆作物供水管道两】侧各5米《及其附?属设施周围》5米内?禁止挖坑取土或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为用户安装供水设】施的:费用应?由受益方承担竣【工后:其,水表以外《产权(含水表—)归:城市自来水供水【单位;水表以内【产权属于用》户水表井由用户负】责维:修管理表井内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用户负担】。
第三十三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地下其《他,。管道:、线路与供水—管,道遇有平行或—交叉时须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应符合》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拆?。卸、:启闭和转《。动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包括管道、】闸门、水表、—。消防栓、闸门井、闸!罐,等)
第三十五条! 城市公共供水主管!道破漏供水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管道抢修【工作
第三十六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须报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三十七条 涉及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城》市自来水供水单位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影响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与《城市自来水供水单位!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第三十】八条:。 禁止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因特殊情况】确,需连接的必须经【城,。市供水单《位同意报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禁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