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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建设管—理
第八条 !。规划、建设等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山东省城《市公共停车场(【库):设,置规:定及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停车场(】库,)配建情况的审【查
!第九条 新、改、扩!。。建大中型公共建【筑以:及商业街区、住宅小!区,、旅游景《区应当按规定配建、!增建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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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建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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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条 下列公共!建筑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的—应当予以补建:【
? ,
!(一:)火车站、道路客运!场站、机场以—及公共交通与自用】车辆换乘的枢纽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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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育场(馆)—、科普场(》馆)、影(剧)【院、图书《馆、医院、会展场】所、:旅游景区《、贸易市场、—商务办公楼以—及对外承办行政事务!的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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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旅?馆,、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
! 《 前款规定的公【共建筑因场地条件等!限制无?法补建停车场的公】共建筑所有者—应当按?照规划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就》。近补建或《租赁停车场 —。
《
: , 第十一条 —建筑:物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按—照改变后的标准配】建,停车场配建停车场】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的应当按规—。划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增建停—车泊位或易地就近补!建、租赁停车场
】
》 第十二条 停车!场建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
《。 ?。 , (一)不得影响!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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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得【占压:绿地毁坏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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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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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不得影响其》他公用设《施,。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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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符合山东省城】市公共停车场—(库)设置规定【以及: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和设计规范
】
【 占》用道路停车场在【交,通繁:。忙时应当禁止停放】。车辆
! 第?。十三条 规》划部门?在审查公共停车场】和,大中型公共建筑【配建、增建》、补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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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停车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停车场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动;确需改动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通知书及变更—。。设计图纸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但停车泊】位的数量《不得低于配建标准】
,。
第】十五条? 建:设停车场时应当【根据规划设计—标准配备下》列设施: 》
】 , ?(,一)完备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消防设《施、通风设施—、排:水设施、计时计【费,设施;
【
】(二)完善的安全】监控设施; —
《
(!。。三):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停车标志、标线】和,。。。。停车设施
!
公!共停车场还应当在】出入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车:。辆停车专《用泊位?和明:显标:志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
, ? , :专用:停车:场还应当按执法机关!需求配?备相应的专用—器械设置专门—的危化?物品车辆停放区 】
— 第十六条 对】停车:位不足?的城市街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道路宽度》、承:载力、车流量和【人,流量等因素设置占用!道路停车场》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并设?立明显?标志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道路停—车泊位正常使用
】
【第十七条 占用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应当实?行总量?控制
》
》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要求编制占用【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占用】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
! (?。一)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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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
《。
【。 (三《)区别?。不同:时,段、不?同用途、不》同车型的停车需【求
【
第《十,八条 下《列区域、路段不得设!置占用道路》停车场:
】
《 ? , (一)《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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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已建成!能够提供充》足,。车,位的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300米以内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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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道【路,交叉口、《学校出入口、公共】交通站点以及距【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区域;
】
!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设置占用道路—停车场的区域、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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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新增或》撤销占用道路停车】场方案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期不得少于1】5日
《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和分析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应】当予以采纳
!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每年对!占用道路停车场【实施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减情《况对占用道路停【。车场:进行: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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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占用道《路停车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撤销并通知相关街道!、社区和经营者【:
】 (一】)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已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
! (二)道—路,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已能满足】。停车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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