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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八十》一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八十二】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八十三】条 镇人民》政府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㈠ 未依法》。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   》 ㈡ 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    》 ㈢?。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 : :㈣ :未,依法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的    ! ㈤ 同意—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前未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 《    ㈥!。 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而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 ? : 第八?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㈠ —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 ?   ㈡ 】。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    ㈢! 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 : ?第八十五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报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㈠ 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 》   — : ㈡ 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 【    【 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报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八十六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第八十?七条:。 在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第】八十八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  :  ㈠ 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    !㈡ 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    【 ㈢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第八—十九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档案资料》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九十条 被处以罚!款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罚款通知!规定时间缴纳—被罚款项《逾期:不缴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加缴罚款!额,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  : 违法建设当】事人未执行或—未执行完毕》行,政处罚决定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该当事人其他的规!划许可和规划验收】等事项?。 【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 第九!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如实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 第九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