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04-2015 建标库

5.7  长螺旋钻孔压灌桩

5.7.1  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应进行试钻孔,数量不应少于2根。

5.7.2  长螺旋钻孔压灌桩钻进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钻机定位后,应进行复检,钻头与桩位偏差不应大于20mm,开孔时下钻速度应缓慢,钻进过程中,不宜反转或提升钻杆;

    2  螺旋钻杆与出土装置导向轮间隙不得大于钻杆外径的4%,出土装置的出土斗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2m。

5.7.3  桩身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应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坍落度宜为180mm~220mm。粗骨料可采用卵石或碎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30mm。细骨料应选用中粗砂,砂率宜为40%~50%,可掺加粉煤灰或外加剂。

5.7.4  长螺旋钻孔压灌桩泵送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泵应根据桩径选型,混凝土泵与钻机的距离不宜大于60m;

    2  钻进至设计深度后,应先泵入混凝土并停顿10s~20s,提钻速度应根据土层情况确定,且应与混凝土泵送量相匹配;

    3  桩身混凝土的压灌应连续进行,钻机移位时,混凝土泵料斗内的混凝土应连续搅拌,斗内混凝土面应高于料斗底面以上不少于400mm;

    4  气温高于30℃时,宜在输送泵管上覆盖隔热材料,每隔一段时间应洒水降温。

5.7.5  压灌桩的充盈系数宜为1.0~1.2,桩顶混凝土超灌高度不宜小于0.3m。

5.7.6  成桩后应及时清除钻杆及泵(软)管内残留的混凝土。

5.7.7  钢筋笼宜整节安放,采用分段安放时接头可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

5.7.8  混凝土压灌结束后,应立即将钢筋笼插至设计深度。钢筋笼的插设应采用专用插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