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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地基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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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 一般规定
】
》4.:1.1 《 施工前应测量和复!核地:基的平面位置与标高!
4.】1.2 地基施工!时,应及时排除积水【不得在?浸水条?件下施工《
,
4.【1.3 基底标高!不同时宜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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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减少基底土体【。扰,动的保护措施—机械挖?土时基底以上2【00:mm~30》0,mm厚土层应采【用人工挖除
】
?4.:1.5 《 地基施工》时应分析挖方、【填方、振《动、:挤压等对边坡稳定】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4.1!.,6 地基验—槽时发现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相符应进行补勘】
4.1!.7 地》基施工完《。成后应对地基—。进行保护并》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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