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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
第十【三条 坚持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按照建设项!。。目“先评估后决策'!的原则基本》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和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否则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咨询机构和专家【要对出具的评估论证!意见承担责任对评估!论证意?见严重失实的要依法!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当事】人也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第十四条 依【照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国计建设[199】6]673号文【)和襄?樊市社会公》共产品生产试—。行企业化管理的意见!(襄办?发[1999]【5,3号)的有关要求】基本建设投资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基《建项目立项(—即,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项目单位要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项目单位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
按【上述规定应实行项】目人责任制》。而没有实行》的建设项目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开工
第十!五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规定各种】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要建立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投资的比例】按国发[1》9,96]35号文执】行,经国:家、省和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建设项目【中个别情《况特:殊的:项目可适当降低【资本金比例;实行】资本金制度的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就【资本金筹措》情况作出详细说明上!报可:行性报?告时须?附有各出资》方承诺?出资的文《件及其他有关—材料;凡资》本金不落实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发给】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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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都!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行招投【。标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干预正?。当的招?标投:标活动对违反规定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论有无谋—取私利行为》都要: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应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实【施监理监《理单位的选定通【过招标投标公开【进行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对于违法实施监理】的单:位和人员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十九条 实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
— (》一):建立项目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对项目建设实行!行业:主管部?门、主管地区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除—追究当?事单位和《。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行政【领导人在项目审批】、执行建设程序、】干部任用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失【察的领导责任;
! (二)!建立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按各自职责对所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因参建单》位,工,作失误?导,致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领【导,责任; 《
(!三)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工程质量的行!政领导?责任人项目法定代表!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按!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
第二》十,。。条, 加:。强对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监督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要将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挂牌公示工程竣工之!。。后要设立永》久,性质量责任标志标】明建:设责任单位、责任人!、投:资额及相关的技术】质量指标以明确责】任有:利监督
第二】十,一条 实行投资许】可证:。制度凡在《襄樊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省属单?位)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不包括单纯设备!。购,置,),的各种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都要办理投【资许可证投资许可】证一次发给多年使】用直至?工,程,。竣工但每年》要到原发证部—门办理年检手续全】市,投资许可证由市【计委统?一管理?市计委可根据具体】情,况委:托各县(市)区计委!代发其它单位—无权:发放不办《理投资许可证—的项目计划部门将】取,。消建设计划规划、】建管部门不得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凡国家、省、市】。下达的重《。点建设、农林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等各类专项!建设资金(包括国】债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计划和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建设单位要严格按】财政部门关于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设立专帐专】人管理 《并,。建立财务监督—机制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
】第二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管理竣!工项目必须经审计机!构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后?方能办?理竣工手续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包括中《央、省属在樊单位在!市计委?报批投资《计划占用《地方投?资指标的项目)【。和使用国家、—省、市财政专项基金!(含:国债)的农林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要进行》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凡新开!工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均—须到统计《部门办?理统计?登记手续并建—立统计报告制度项目!竣工后办理竣工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要及时申请质监、!环保、消防、审计】等,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单项验收然后向】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例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不得【办,理固定资产》划转手续
—。 第二十《六,条 :所,有建设?项目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从项目建设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报送县级—以上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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