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三章?。 投标 》
第二—十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应当】在工程监理业绩【、技术力量、—检测设备《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和!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保证金一般为—2000至40【0,0元 ?
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最迟《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资质—及其它证明》资料;?
? (三)企业简历!、,总监:理工程师资历材料、!技术力量;
—
《(四)监理手段;
!
: (五)工程监】理业绩;《。
》。(六)?投,标报价等;
】 :(七:)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后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应当拒【收
? ?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时间和签收】人的凭?证并妥善保》存,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 【
第二十六条 】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或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