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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对:相关:。问题的处置
!第,四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区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区发—改局:投诉或举报区发【改局在收到投诉【或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对受》理的投诉和》举报区发改》局,负责组织《核查处理或》者转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十八条 针对稽】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区稽察办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构》。成违:法、违?纪的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
《(一)对项目—法人:存在的违反国家和】省、:市、区?基,本,建设有?关规定的根据情况】轻重作出以下—单项或多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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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限期整【改;
】 2:、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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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暂,停拔付建设资金【或收回政府资金;】,
,
4—、暂停项目建设【;
》 5、暂停【所在部门《。新项目的审批及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
》 :6、对在违规—操作中的《非法所得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7、《通知金融机构停止】贷,款对严重违规有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还可提前《收回贷款并追究项目!法,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 8、建议》有关部门对》。。项目单位领导—。班,子,作,出调整或重组—
对稽!察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权限的问】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区稽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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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要!材料与设备供应商总!承,包单位及有》相关中?介,机构: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负有相关责任的】可视情节轻重做出下!列单项或多项处【理,
? 1、—责令限期整改;】。
: 《2、: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
《 , 3、责《成项目?法人撤?换相关?。单位依?法重新进行》招,标;
】 ,4、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 5、对负【有,责任的执业注册人】员责令其暂停执业;!吊销执业注册证书】一定时期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 6、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7,、依法予以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四十—九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区发改—局,视情节依法给—予以下处《罚
【(一)警告
【
(二)责令!限期改正《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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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罚款!
(四)!没收违?法所得
【 (五)取消在】一,定时期?参加区重大建设项目!投标、评标资格】
(六【)暂:停安排政府建设【。资,金或:暂停:审批部门建设—项目
《
第:五十条 对》需要:暂停或取消》招标代?。。理资:质,、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给【予行政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一条 对《区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也可以依据—职责分工《由区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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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对违?规、违?纪及违法问题—的处理?实行分工负》责和处理结》果反:馈报告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由【。项目主?管部门按职责—进行核?实处理的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区稽察办对稽察!中发现的《重大:和复杂问题可由区发!改局组织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进行研】究;涉及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纪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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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