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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稽察人员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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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稽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稽】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得打击报复!稽察人员稽察人员】开展稽?察业务时具有—。以下权力
! ,(一)可《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与稽:察有关的文件—、资料、数据查阅】项目单位《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必要时!可以:对有关人员》进行质询《;
《 (二)可以】向项目参建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企事业!单位调?查和了解有关情况必!要时可查《阅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等有《关资料;》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经区稽?察办:商请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 (四)可随时进入!施工、?仓,储、办公、检测、试!验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场所—和地点进《行现场查《验和取证;
】 : (五)监督—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投标《。、竣工验《收,等重大活动》参加项目建设有关重!要会议
第三】十八条 稽》察人员对区重大建设!。项目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以及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履行下列职】。责
》 (一《)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当事人和—其他行政监督部门】有关招?标投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
》 (二)监督检【查招标投标的—有关:文件、资料对其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核】实,
(三)!监督检?查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规》定并可进行》相关的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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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检查招标投标】结果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九条 稽!察人员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 (一)《检查项目审批—程序、资金拨—付等资料和文件;!。
《 (二)检查—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核查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和《资信等情况;
! , (三)》监,督开标、《评标并可《以旁听?与招标投标事项【有关的重要会议;!。
: (四)—向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公,证机构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五)审!阅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合—同及其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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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场查?验调查?、核实招标结果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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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察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不得泄《漏知悉?的保密?。事项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直接参与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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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稽察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 (一)—依法:行使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不越权干预!项目:。单位的正《常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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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真!进行稽察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完成《稽察任?务;
】。(四)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建!设的情况和问题;】
》 (五)对建设单位!反映的需要上级部】。门解决和协调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帮助解?决;
(】六)办理《稽察事?项,时与被稽《。察单位或者稽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七)保守国】家秘密和被稽察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四十一条 】稽察人?员在稽?察工作中成绩突出为!维护国家利》益作:出重要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 :稽察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被】稽察项目的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严重失职《的;
【 (二)与被稽【察单位串通》编造虚?假,报告的;
! (三)干预被稽】察单位正常的建设】。活动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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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泄漏国家秘密】和被稽察单位—。商业秘密《的;
】(五)违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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