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稽》察人员?的,权利:、义务
【第三:十七条 《稽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稽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得打击《报复稽察人员—稽察人员《开展稽察业》务,时具有以下权—力
— (一)可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与稽察有关的文件】、资:料、数据《查阅项目单》位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必要时】可以对有《关人员进行质询;!。
? (?二)可以向》项目参?建,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企事》业单位?。调查和了解》。有关情况必要时可查!阅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等有—关资料;》
?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经区稽察办商请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四!。),可,随,时进入施工、仓储】。。、,。办公、检《测、试验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场所和》地点进行现场查验】和取证;》。
(—。五)监督《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投标、》。竣工验?收等重大活》。动参加项《目,建,设有:关重要会议
第!三十八条 稽—察,。。人员对区重大—建设项目《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以及】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当事人和其》他行政监督部门【有关招标投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
(—。二)监督检查招标】投标的?。有关文件、资—。料对其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核实
!(三)监督》检查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规定并可进》行相关的调查核【实
【(四)监督检查招】标投标结果的—执行情况》
,
第三十九条 【稽察人员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 (《一)检查项》目审批程序》、,资金拨付等资料和文!件;
】(二)检查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核查《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和资信等》情况;
【 (三)监督开】。标、:评,标并可?以旁听?与,。招标投标事项有关的!重要会?议;
(!四)向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公证机构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五】)审:。阅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合同及—其有关文《件;
》 (六)—现场查验调》查、核实招标结【。果执:。。行情况
【 : 稽察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不得泄漏知悉的【保密事项《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直接》参,与评标
第—四十条 《稽察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依法行使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 : (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不越权干预项】目单位的正常建【设活动;》
? (三)认真进】。行稽察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完成稽察任务;】
:
(》四)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建设?的情况?和问题;
! (五)对》建设单位反》。映的需要上级部门解!决和:协调: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帮助解决【;
(六)!办理稽察《事项:时与被稽《察单位或《者稽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七)保守国—家秘密和被稽察单位!。的商业秘密—
,
第四十一条 【稽察人员在稽察【工作中成绩》。突,出为维护国家—利益作出《重要贡献《的给予奖励
—
第四?十二条 稽》察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被稽—察项目?的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严重:失职的;》
(二【),与,被稽察单位串通编】造,虚假报告的;【
《 (三)干预被稽察!单位正常的建设活】动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
(四)【泄漏国家秘》密和被稽察单位【商业秘?密的;?。
—(五:)违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