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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稽察特派员—制,。度,
第》六条 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实:行,稽察特派员稽察【制,度
【 稽察特派员—行使:。区级政府项目稽察职!能负责对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稽察
】
第七条 区发改】局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
》 区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机构设在《区发改局具》体负责稽察特派【员的日常管理和【具体:派出工作协》。调稽察特派》员在稽察工》作中:与有:关部门及地方的【。关系:稽察特派员选拔任用!。由区发改局根据【稽察任务要求选【报区政府批准聘【任并颁发聘书【
第八条 项【目,稽察实行特派—员负责制《稽察特派员对—。重大建设项目依【法行使稽察职—责对稽察情况和稽】察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稽察特派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 (二》)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实履行【职责保守秘密;【
》。 (三)熟—悉项目建设和管理】。知识具有财务—、审计或者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具!备相应?。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 (四—)经过专门的项目】稽察业?务,。培训:
?第十条?。 稽察?特派:员的派出实行—回避制不得》将稽:察特派员派至其曾】。经管辖、工作过的建!设项目或者》其亲属?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设项目;同一稽】察,特,派员对同一项目的稽!。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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