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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稽!察特派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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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实行稽《察特派员《稽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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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察特派!员,。行使区级政府项目】稽察职?能负:责对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稽察
第七】条 :区发改?局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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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机,构设在区《发改局具体负责稽察!特派员的《日常管理和具体派出!工作协?调稽察特《派员在稽察工—作中与有关部门及地!方的关系稽察特【派员选拔任用由【区发改局根据稽【察任务要求选报【区政府批准聘任并】。颁发聘书
第八!条 项目稽察—实行特派员负责制】稽察:特派员对重大建【设项目依法行使稽】察职责对稽察情【况和稽察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稽察—特派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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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 (二)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实【履,行职责保《守秘密;《
(】。。三)熟?悉项目?建设和管《理知识?具,有财务、《审计:或者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具】备,相应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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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经【过专门?的项目稽察业—。务,培训:,
第十条 稽【察,特派:员的派出实行回避制!不得将?稽察特派员派至其】曾经:管辖、工《作过的建《设项目或者其—亲属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设项目;同一—稽察:特派员?对同一项《目的:。稽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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